“偏袒的中立”:理解中国的对巴勒斯坦外交政策
《巴勒斯坦研究》期刊近日刊发了Razan Shawamreh的论文《偏袒的中立:理解中国的对巴勒斯坦外交政策》,文章梳理了中国1989年以来的巴以政策,反驳官方宣称的“中立立场”,并指出这些政策如何在表面的“中立”下消弱巴勒斯坦权益,助长以色列殖民主义。
Razan Shawamreh, 'Biased Impartiality: Understanding China's Contradictory Foreign Policy on Palestine',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53:4(2024): 25-43.
文章要点:
历史背景:毛时期的中国明确支持巴勒斯坦解放运动,曾将以色列和台湾描述为帝国主义在亚洲的据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融入西方主导的后冷战国际秩序的过程中,在巴以问题上也逐渐接受了西方的立场和共识:包括支持使埃及和以色列关系正常化的《戴维营协议》(1978),于1992年与以色列建交,放弃之前将以色列描绘成西方帝国主义在亚洲延伸的言论,从对巴勒斯坦解放的支持转向根据《奥斯陆协议》的两国框架解决“巴以冲突”。通过公开宣称的中立态度,中国将自己定位为对巴以双方都友好的大国。
学界主流意见:中立外交?
现有学术文献经常用“中立外交”或者“非严肃外交”的框架来解释中国的巴以政策。前者认为中国不偏袒任何一方,所谓“与巴勒斯坦优先考虑道义,与以色列优先考虑合作”(Huayu Xiang);后者认为中国的外交立场只是修辞性质的,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对解决“冲突”并没有任何实质兴趣。
自从1989年以来发布“五点主张”以来,中国先后发布了7份关于“解决冲突”的文件。通过仔细考察这些文件,作者发现其中巴勒斯坦权利相关的要点数量明显减少,尤其在2012年习近平当政以来越发明显。每一项新提案都略去核心问题,逐渐从“解决以色列占领和侵犯巴勒斯坦人权利的问题”转向双方平等的措辞。
作者指出,中国的措辞和策略和美国类似,两者都在非法定居点开展商业和经济活动。虽然2003年和2013年提到定居点问题,只是呼吁“冻结定居点的建设”,并未呼吁拆除非法定居点,也避免了谴责以色列的语言。
偏袒的中立性
作者认为比起“中立外交”或“非严肃外交”,“偏袒的中立”才更恰当地解释中国的外交政策,其本质是回避冲突的一系列核心问题:锡安主义作为一种定居殖民主义意识形态,军事占领,定居点,正常化,武装斗争,以及巴勒斯坦人的回归权。也许我们首先需要问的是,在定居殖民和军事占领的情况下,中立或者公正 (impartiality) 是否真的可能?
作者提出一种原始的基线方法(original baseline)和最低限度的基线(minimal baseline)方法来衡量所宣称的中立性。原始基线的理解即承认锡安主义国家建立在定居殖民主义的基础上,实现巴勒斯坦解放需要瓦解锡安主义,巴勒斯坦难民有回归他们土地和家园的权利,这是巴勒斯坦成为包容性多元社会的基础。最低限度的基线理解即遵守相关联合国决议和国际法,根据国际法原则,以色列并非一个普通国家,而是一个侵犯其统治下人民权利的占领军。换句话说,任何公正立场都至少应该承认联合国决议和国际法所保障的巴勒斯坦权利,例如巴勒斯坦难民的回归、巴勒斯坦国的建立、拆除以色列定居点,以及承认巴勒斯坦人抵抗以色列占领者的权利,包括通过武装斗争。中国没有采取原始基线的理解,但是至少理论上说有采取最低限度的立场,虽然与此同时也强调以色列的安全和和平。
偏袒的中立强调的正是言辞与行动的距离:言辞上支持这个最低限度的理解,但是行动中对以色列的偏袒意味着中国正是压迫机制 —— 以色列正在进行的定居殖民实践 —— 的参与者,而非反对者。
中国作为以色列定居殖民主义的合作者
虽然在官方声明中呼吁以色列停止扩建定居点,中国的实际政策却并非如此。多家中国的国有和私营企业通过投资或者与在定居点运营的公司进行贸易,直接或间接地与以色列定居殖民主义合作。文章梳理了这些联系:
在定居点运营的全资或部分中国控股公司
在定居点运营并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以色列公司;在定居点运营的中国公司
对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的支持
中国在2020年支持阿联酋、巴林、苏丹和摩洛哥与以色列的关系正常化,尽管这个所谓的《亚伯拉罕协议》在巴勒斯坦人和阿拉伯民众中普遍遭到反对。这种关系正常化的倡议被巴勒斯坦人视为阿拉伯国家放弃对巴勒斯坦解放的承诺,打破了原有的阿拉伯共识,即必须在巴勒斯坦建国后才能与以色列建交。中国支持这些协议,凸显出其在中东地区追求经济和战略利益的现实考量,而非真正关切巴勒斯坦人的政治诉求。虽然中国外交上仍强调支持巴勒斯坦人的合法权利和建立独立国家,但其支持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的关系正常化,只会助长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问题的冷漠,削弱对以色列施压的可能性,并鼓励以色列持续推进军事占领和定居扩张的政策。这反映了中国在巴以问题上的立场矛盾:一方面口头支持巴勒斯坦,另一方面优先追求自身的地缘政治利益。
对以色列作为“犹太人国家”的支持
中国在对以关系的外交修辞中一贯采用民族和文明话语,讲以色列国家视为“犹太民族”和“犹太文明”的代表。作者在文中给出了大量例证:比如,2000年4月12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以色列前总统埃泽尔·魏茨曼主办的晚宴上发表讲话,他向“友好的以色列人民”致以问候,并向“产生了卡尔·马克思、爱因斯坦等伟大人物的犹太民族”致以崇高敬意。他还说“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都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也都有过不幸的历史遭遇。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所经过的漫长发展历程,以及在苦难中所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反映了我们两个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特性,也体现着人类社会终究要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向着光明前进的历史潮流”。
1992年,时任中国外交部长钱其琛表示:“我相信,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这两个对人类文明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伟大民族,将能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06年,中国前驻以色列大使陈永龙称:“中国和犹太文明都辉煌且历史悠久。中国人民和犹太人民之间的友谊世代相传、不断更新……犹太民族的企业家精神和商业才能在全中国都广为人知。”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接见以色列前总统佩雷斯时表示:“尤其是在二战期间,两国人民彼此支持、共同反对法西斯和军国主义……我们对中以关系充满信心。”然而,当时以色列尚未建国。2021年12月,习近平与以色列总统赫尔佐格通话时强调“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拥有“源远流长的文明和历史,世代友好交往,留下许多感人的故事。” 2022年1月,在中以建交30周年之际,中国驻以色列大使蔡润在《耶路撒冷邮报》发表署名文章:“中以关系取得长足发展,务实合作结出硕果累累,两个古老民族的传统友谊焕发出新的光芒。…… 要传承跨越千年、历久弥坚的友好情谊。中犹两大民族都拥有悠久历史和璀璨文化,都对世界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也都遭受过深重灾难,但都依靠坚韧自强实现民族复兴发展”。
作者指出,自1992年以来,中国毫无保留地接受了将以色列等同于“犹太国家”的锡安主义叙事。江甚至称赞了马克思和爱因斯坦两位并非以色列人也非锡安主义者的德国犹太人,将他们纳入对犹太国家的赞誉之中。正如巴勒斯坦学者阿萨德·加内姆所指出的,这种立场接受了犹太复国主义的核心观念,抹去了以色列的殖民建国过程。
编译者按:这种(种族化)民族-文明主义的话语(ethno-civilizational discourse)在后社会主义中国的合法性建构和民族主义叙事中本身也发挥重要的作用。80年代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概念重新成为政治关键词,国家将自己呈现为“民族复兴”的实现者。因此,我们在对以色列的外交修辞中看到大量关于“中华民族/文明”和“犹太民族/文明”的平行对称表达,不但是对锡安主义的接受,也是中国自己民族文明主义的投射。这些本质主义的表达中甚至也包括了看似“亲犹”(philosemitic)的刻板印象,如“企业家精神和商业才能”,这种刻板印象其实也是反犹主义的常见套路,经常在关于“犹太资本控制全球政治”的反犹主义阴谋论中看到。
将巴勒斯坦武装斗争与以色列罪行等同起来
中国在冷战初期曾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以武装抵抗对抗以色列的军事占领,但自2000年代起,特别是面对加沙冲突,中国的立场发生了显著转变。它不再单方面谴责以色列的暴力,而是将巴勒斯坦的抵抗行动与以色列的占领行为相提并论,称之为“暴力循环”,将双方置于平等的冲突框架下。这种等同化的叙述忽视了占领者与被占领者之间的权力不对称,并逐步将巴勒斯坦的武装抵抗定义为极端主义。此外,中国还在国际场合利用巴勒斯坦问题为自身对待维吾尔穆斯林的政策辩护,以塑造自己为穆斯林人权捍卫者的形象,同时指责美国在中东问题上的双标。
10月7号之后,2023年10月13日,中国表示“谴责一切针对平民的暴力和袭击……以暴制暴只会导致无休止的恶性循环。”11月30日,中国发布了《关于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中国立场文件》,强调“安理会决议明确要求各方履行国际人道法义务,特别是保护平民……必须停止一切针对平民的暴力袭击和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避免袭击平民设施。”这些声明避免直接点名以色列是实施陆海空封锁、占领加沙长达17年的种族灭绝力量,而是将巴勒斯坦抵抗等同于以色列的暴力,并回避使用“军事占领”一词,将局势描述为双方平等的冲突。显然,中国的立场已从支持巴解组织反帝斗争,转变为将巴勒斯坦的武装抵抗贴上极端主义标签,并将以色列的暴力军事占领称为“暴力循环”,仿佛占领者与被占领者处于同等地位。
修辞盲点:中国对美国以色列政策的回应
在中美竞争的背景下,中国经常高调批评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但是这种批评有一个重要盲点: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2023年发布的《美国霸权及其危害》和2024年发布的《美国对外援助的虚伪与事实》两份文件全面批评了美国的外交政策,几乎罗列了美国自从1823年以来涉及的所有国际冲突,从对原住民的屠杀到侵略墨西哥,从美西战争到吞并夏威夷,再到二战后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和叙利亚,却刻意避开了美国对以色列的长期军事和外交支持,在针对巴勒斯坦人民的殖民压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种选择性忽视暴露了中国一边指责美国双标、一边自己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双标的矛盾。如果我们把俄乌战争和加沙战争作比较,会看到中国对美国援助乌克兰的批评远多于对美国援助以色列的表态。
2024年,中国邀请巴勒斯坦各派系到北京进行和解会谈,并推动发布“北京宣言”,展示自身在外交上的积极形象,但实质上并未在制止以色列军事行动上采取任何直接行动。尽管许多巴勒斯坦人欢迎中国参与促成巴勒斯坦领导人团结,但现实地看,这一外交调解实际上是为了弥补中国未能采取具体行动结束战争、特别是未能向以色列施压的不足。反映出中国在安理会推动的方案失败后一种挽回面子的努力,旨在塑造中国作为积极参与的全球外交大国的正面形象。相比之下,许多国际影响力较小的国家已经采取了更强硬的外交手段。例如,中国并没有加入以南非为首将以色列告上国际法院的若干国家;中国也没有像约旦、土耳其、玻利维亚、乍得、哥伦比亚、南非、洪都拉斯、巴西、巴林、智利和尼加拉瓜那样与以色列断交、驱逐或召回大使。甚至,中国也没有像洪都拉斯、乍得等国那样召见以色列大使。中国在10月7号以来的声明和文件中也完全回避提及美国对以色列的军事支持。这种回避和“克制”也解释了为什么以色列在反对“北京宣言”时,也并未批评中国或其扮演的角色,而只是将攻击局限在巴勒斯坦派系身上。
结论
文章最后总结,“偏袒的中立”是一个理解中国外交政策从支持巴勒斯坦解放到主张“两国方案”这一根本性转变的有效框架。通过考察中国在殖民定居点的国家和私人投资、对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协议的不加批判的支持、对以色列作为“犹太国家”的锡安主义叙事的接受,再加上将巴勒斯坦抵抗指责为极端主义,我们可以看到其“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合法权利”的官方话语与实际行动之间的差距与矛盾。





